之前在作文課寫了一些作文,就想說來分享一下~
這次的主題是~我的得意作品,而我的主題是:兇記(因為好久沒寫推理小說了,所以想要寫寫看)
~兇記~
十月二十五日清晨:
我竟然辦到了!成功了!想起昨晚那麼爽快的一刀,我不禁感到得意;回憶他驚恐的害怕表情,真是欣喜若狂!想像著那些警察毫無頭緒的尋翻了現場,卻什麼也沒找到,我實在太興奮了!
十月二十五日早上十點二十五分:
報紙刊登的標題是「奇異殺人事故」我就知道警察從偉大的「人民保母、超人」變成了熱鍋上的螞蟻,只知道那是一場兇殺案。
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三十二分:
我正要打開電腦,主機就立刻傳來了丁噹的聲響,我緩緩的滑動我的手,把游標點了進去,卻發現要一個熟悉的名字「喬明」。 可惡!那個可惡的傢伙!我立刻想起了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,從愉快,質疑對方,憤怒,到憎恨,酸甜苦辣鹹的滋味也一一在我心頭浮現。
記得在考試的壓力下,我每天都拚命讀書,休息的時間也只有短短四小時。終於,我以勉強的成績考上美國的一所大學。無意之間,我遇見了另一位來自台灣的同學,曾喬明。厚重的眼鏡框,總是帶著課本,一副研究的神情,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。成為朋友後,我們同舟共濟,同難共苦,敖過了許多考試,也贏得了不少獎牌。
但就從我生病的那一刻起,一切就徹底改變了。我才剛生了一場大病,迎接我的卻是突如其來的惡夢—段考!我請求喬明讓我看他的考卷,他不耐煩的答應了。但當考試來臨,我正暗自竊喜的抄他的時,他卻直接大聲喊「作弊」!他平常不會這樣呀!怎麼回事?我憤怒無比,到底怎麼了?我猜想應該是在我生病時發生了什麼事吧!但隨著我們友誼的裂縫越來越大,另一件事發生了。
那天之後,他就再也不理我了,成天和一群他當作「哥兒們」卻不學無術的人混在一起。經過打聽,我才終於知道,原來喬明透過另一個朋友認識了他們,後來那群「哥兒們」又給了喬明許多好處。我勸過他,但那」他絲毫不把我看在眼裡,就好像我只是微不足道的螞蟻。我罵他無知,搞不清楚對錯,他卻搬出打考試那件事,説我沒資格批評他。我們的衝突越演越烈,後來他竟然為了侮辱我,他和那群「哥兒們」綁架了我妹!!她才小學三年級!就要忍受這種折磨!我求他放過妹妹,但那只有讓他的笑容越堅定。一個星期後,我妹妹在一座廢棄屋裡被尋獲了,他當時已經斷氣了。痛苦在我心中蔓延,憤怒的說不出話。
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四點八分:
但人不是都會犯錯嗎?我不是也犯錯了嗎?我突然驚覺,其實我和他根本一樣,都是殺人兇手,只是我還活著......
十月二十五日九點十分:
不,我和他不一樣!我「要」和他不一樣!從前,我總是以喬明為榜樣,現在,我不會!!我不要!我要擁有自己的「第二人生」,全然不同的人生!和他不同的人生!
(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他到警察局自首,但仍沒放棄對未來生活的期望)
(多年後十月初出獄,為自己開了新身份,自己開店,過著「第二人生」)
寫完之後有點罪惡感(真的不知道為甚麼,我沒幹壞事呀!),但也有點成就感。
即使我爸媽都堅決「這種可怕的故事寫甚麼啦」,但我還是會往我的「推理小說作家」夢想前進!嘿嘿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