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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「百分之二時將用於廣告宣傳,百分之四將用於雜費,百分之五將用於投資00公司。」讀到這裡的我,臉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。怎麼不是百分之百送到受難者手裡?怎麼會拿來打廣告?太邪惡了吧?!當時我立即ˊ查詢了別的基金會,後來才發現,這些是必要的。
      是誰處理捐款明細,將一筆一筆的錢記錄下來?又是誰在聯繫那些受難者,找出他們需要的東西?是誰在設計感謝卡,整理繁重複雜的資料寄給捐款者?——都是在基金會投入慈善的員工們,放棄當大老闆賺大錢的天使。他們都這麼努力了,難道不應該給予他們工資和回饋嗎?他們的薪水若不是從捐款中拿取,前會從那兒來?然而我們卻以為他們很邪惡,專想賺錢,對他們著實很不公平。而感謝卡、網站設計、運費...等等都需要錢,我們應該欣然接受,因為那也是「捐款」的一部份。
      這讓我想起了慈善團體的投資,需要更多的花費。我們明顯重視「支出」,會選擇支出較少的投資,但「支出」多,難道不會有「收入」嗎?投好的公司,支出多,收入就多,筆支出少的賺更多倍。
       最後則是我最注意的打廣告,為何電影公司能做吸引人的影片廣告,慈善團體卻會被歧視?它和所有的公司一樣要宣傳啊!也許有人提議用書面廣告,花費較便宜,但就和投資一樣,支出多,必定會有回饋。宣傳效果好,必定會引來更多人資助。難道被摺成紙飛機的書面廣告得到的回饋會更多嗎?我也很少看到電視上有慈善團體的廣告,希望大家能夠接受「慈善團體用我們的捐款打廣告」這件事,不然他們該如何擴大「產業」呢?
       現下,你的心中是否還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是不當的?你又是否對他們更加敬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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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事情都有一體兩面的存在,人心如是、人情事故一樣如是,有方向的理解是好的,別只聽取一面之詞就跟著認定就好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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